办公公寓走道无监控物品被盗,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安装吗?

从法律权责划分来看,业主是没有权利强制要求物业公司自费安装监控的。因为这些监控设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原本就应该由地产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前安装好。如果收楼的时候现场并没有这些监控设备,说明这是开发商留下的遗留问题,物业公司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补装这些硬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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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答虽然法理上没错,但确实让人头疼。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也不管?那业主自己装行不行?毕竟安全是自己的事,难道只能吃哑巴亏?

话虽如此,但物业既然收了服务费,安全保障就是基本义务。既然走道是公共区域且存在监控盲区导致盗窃,说明物业在安防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业主虽不能直接强制物业自费,但完全有权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起诉物业违约,要求整改或赔偿,不能简单把锅甩给开发商就一走了之。

话虽如此,但物业收了管理费,就有义务维护公共安全。既然开发商甩锅,物业也不能跟着甩锅,毕竟业主的安全保障是物业的核心职责之一,不能因为硬件缺失就完全免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