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有哪些解释?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务院部门统筹全国,地方县级以上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监察。任何涉及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活动,都必须遵守相关条例,除非另有规定。军事装备、核设施等特定领域的特种设备监察则不适用此条例。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务院部门统筹全国,地方县级以上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监察。任何涉及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活动,都必须遵守相关条例,除非另有规定。军事装备、核设施等特定领域的特种设备监察则不适用此条例。
这就很清晰了。以前总搞不清边界,现在明白了,国务院定总规,地方具体管,这点分层很合理。不过有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军事和核设施这块是单独划出去的,不属于这个条例的管辖范围。对于从事相关行业的朋友来说,搞清这个适用范围特别重要,别把不同领域的规则混为一谈,尤其是涉及高危行业时,合规性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