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是什么?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期15天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基础上,视情况召开答疑会或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且不说明问题来源。若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登记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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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很关键,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平竞争。如果允许个别投标人私下向代理咨询,那对其他投标人就不公平了。所以必须统一在截止日期15天前提交,代理再统一书面回复,且不能透露是谁问的。这样大家拿到的信息才一样。另外,15天这个时间留得比较充裕,算是给了大家充分的时间去理解和响应可能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