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调取监控应该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其次,调取监控的过程不得侵犯公共利益。侦查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因为个别案件的侦查需要而损害社会整体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执法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需求。
其次,调取监控的过程不得侵犯公共利益。侦查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因为个别案件的侦查需要而损害社会整体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执法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需求。
这点说得太对了,执法确实得有个度。为了抓个嫌疑人把公共监控全调了或者泄露出去,那是对所有人隐私的侵犯。公权力就像老虎,关在笼子里才安全,不能为了抓只兔子就把笼子砸了。
这话说得有点太绝对了。公共利益确实是底线,但不能成为侦查机关随意扩大调取范围的借口。有时候为了破案,可能需要调取特定时间段的监控,如果完全以“是否损害整体公共利益”为界限,那很多个案侦查就没法开展了。关键还是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而不是靠模糊的“公共利益”来挡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