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漏电致人死亡谁担责?不同电器能否并联?
若缺乏确凿证据证明是电器元件漏电所致,受害者家属应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一旦协商陷入僵局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法律裁决责任归属。
若缺乏确凿证据证明是电器元件漏电所致,受害者家属应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一旦协商陷入僵局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法律裁决责任归属。
这话虽然没错,但感觉有点避重就轻。如果是正规品牌的质量问题,商家肯定得赔,不能光靠家属举证“确凿证据”,举证责任应该在厂家。另外,问题后半段问的电器并联跟漏电担责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回答答非所问,明显是凑数的。
这种“先协商后诉讼”的建议确实是最稳妥的,但实际操作中家属往往很难拿得出“确凿证据”证明是漏电,这时候举证责任倒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然普通消费者真的太被动了。
律师这话说得太官方了,听着就让人上火。所谓的“确凿证据”,在普通人眼里难如登天,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费用高还耗时间,商家要是拖着你,黄花菜都凉了。我觉得应该先报警并由消协介入做初步调查,不能把举证责任全推给受害者家属,毕竟电器是谁卖的、谁装的,厂家和商家比消费者掌握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