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共分为七章,分别是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2021年9月1日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有多少章多少条?
第六章法律责任篇幅最长,从第八十七条到第一百一十四条,详细列出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从第七十七条到第八十八条,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事故报告、抢救、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从第五十条延伸至第五十九条,赋予了从业人员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检举权、拒绝违章指挥权以及紧急撤离权,并规定了相应的义务。
第七章附则包含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一十七条,对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等术语进行了定义,并授权国务院制定事故划分标准,同时明确了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涵盖了第十八条至第四十九条,详细规定了单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各项具体职责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包括第六十条到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程序,以及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和信用惩戒等机制。
第一章总则部分从第一条到第十七条,确立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强化机制。
这部法律总共包含一百一十七条具体的条款内容,从第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方针的规定开始,一直延续到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全面覆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