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填写会客单,写明进出时间及事由,经与接待者确认后方可入校。离校时需凭被访者签字放行,若被访者上课或开会,应告知其在门卫室等候,防止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
山西省学校安全隐患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门卫人员必须确保联系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定期要对门卫室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有条件的学校可将监控终端引入门卫室,便于在双休日和假期不间断监视校园安全状况。
门卫工作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详细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并巡视相关场所,做好交接手续。若门卫人员需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岗,确保24小时值班无断档。
门卫需严把货物和车辆进出关,货物进出需凭相关部门证明或出门单确认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车辆应指引至指定停车区,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和生活区。校外车辆一般不准入内,自行车需下车推行并定点停放。
门卫人员的任职条件相当具体,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且责任心强。此外,必须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无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记录,也不能有精神病史,确保持证上岗且能履行职责。
门卫人员在岗期间需保持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严禁无故脱岗、酗酒或睡岗。在岗期间不得看书、看报、听广播或干私活,必须忠于职守。这种严谨的纪律要求是为了确保门卫始终处于高度警惕状态,杜绝安全隐患。
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门卫必须维持门口秩序,把好出入关,防止住校生私自外出。学生离校必须持有离校证明并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出校门。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在校期间脱离监管。
严禁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门卫人员还需整理上报当天的出入登记表、巡查记录及值班记录等资料,确保校园物资流动和人员进出记录完整,便于追溯和管理。
门卫室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需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等并上墙公示。同时,要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班接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簿》等详细记录,确保工作有据可查。
学校大门必须设置门卫室,并在学生主要进出部位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人员配置标准非常严格,要求按学生总数的1比300比例来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以确保校园出入口有足够的人力进行安全管理。
门卫人员需自觉维护门岗环境,包干区域要保持卫生。对校门附近设摊行为予以劝阻,管理校外自行车停放,维护绿化景观。确保校门左右200米内无设摊,通道畅通无阻,周边绿化无破坏,门卫室外整洁,防止交通拥堵。
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切实协助学校、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及防破坏工作,全方位确保学校安全无虞。
对于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或有条件的学校,规定必须聘请专职保安。保安配备数量有明确参考标准,小学需配备3至6人,初中需5至10人,高中则需10至20人,以强化校园安全防线,兼职门卫也需经过岗前安全保卫知识培训。
门卫室内必须配备必要的警械、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设备,并且门卫人员必须能够正确并熟练使用这些用具。这是应对突发情况的基础保障,确保在紧急时刻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保护师生安全。
门卫需24小时值班,并定期与值班人员一起对校园各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加强夜间巡逻。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门卫需能正确开启警报装置,遇情况迅速查明原因,保护现场并协助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