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ldridge等学者在智能体研究中提出了‘弱定义’与‘强定义’两种分类方式。弱定义的智能体主要具备自主性、社会性、反应性和能动性这四项基本特性。而强定义的智能体则更为复杂,它不仅拥有上述基本特性,还额外具备移动性、通信能力、理性或其他高阶特性。
人工智能的五种智能体由哪些部分组成?
美国Macs作为智能体研究的先行者,将自治或自主智能体定义为一种计算系统。这类系统宿主于复杂且动态变化的环境中,能够自治地感知环境信息,自主地采取行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在运行过程中预先设定的一系列目标或任务。
FIPA组织作为智能体技术标准化的推动者,给出了一个非常经典的定义。它认为智能体是驻留在环境中的实体,能够解析来自环境的数据以理解发生的事件,并执行能影响环境的行动。这种视角将智能体视为在环境中‘生存’的个体,它既可以表现为机器人这样的硬件形式,也可以是纯粹的软件程序。
Franklin和Graesser对智能体的描述侧重于系统与其环境的互动关系。他们认为智能体是处于环境中并作为其一部分的系统,具备随时感测环境并执行相应动作的能力。此外,智能体还能根据感知到的环境变化,逐步建立自己的活动规划,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
斯坦福大学的Hayes-Roth教授从功能角度定义了智能智能体,认为它能够持续执行三项核心功能。第一是感知环境中的动态条件;第二是执行动作以影响环境条件;第三则是进行推理,用于解释感知信息、求解问题、产生推断并决定采取何种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