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红柿被称为蔬菜中的水果?

尽管植物学上它们属于水果,但在日常饮食和烹饪习惯中,西红柿、辣椒和茄子等通常需要在煮熟后食用,因此人们习惯将它们当作蔬菜来处理。

另一种名为圣女果的小西红柿,由于通常被直接生吃,所以更多被划入水果的阵营。这种分类差异主要源于食用方式的不同。

当时纽约海关坚持认为西红柿是蔬菜,需要征税。进口商对此不服,于1887年起诉海关税收员爱德华•L•赫登,要求返还被征收的税款。

水果与蔬菜的分类界限其实并没有严格的科学依据,更多是遵循了人类的饮食习惯。通常能生吃、多肉多汁且包含种子的植物果实会被视为水果。

具体到西红柿,它具备生吃、多汁和多肉的特征,且内部含有种子,完全符合水果的定义。但因为人们经常用它来做菜,比如经典的西红柿炒鸡蛋,所以被当成了蔬菜。

在 legal 领域,美国最高法院曾裁定西红柿属于蔬菜。这一裁决源于1883年的关税法,该法律规定进口蔬菜需缴纳10%的税,而水果免税。

从植物学的严格定义来看,水果指的是植物的果实。按照这个标准,西红柿、辣椒、黄瓜和茄子等其实都应该被归类为水果,因为它们都是植物的果实部分。

从日常饮食的角度来看,西红柿的吃法更贴近蔬菜。因此,基于烹饪习惯和日常用法,最高法院最终认定西红柿属于蔬菜类别。

这场官司一路打到了美国最高法庭,历经6年才做出最终裁定。法庭判决西红柿为蔬菜的核心理由是:人们通常对其进行烹饪食用。

相比之下,蔬菜主要用于烹饪做菜,往往包括植物的根、茎、叶等部分。那些不能生吃或者不够甜的植物果实,也常被归为蔬菜而非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