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实行免费用电配额制,每生每学期可免费使用90度电,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电价参照当地居民用电标准,目前为0.50元每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对于非宿舍区域的学生用电,则不收取费用。
水费收入管理办法是什么?
老校区营业房及金梦园区域的水电费由每月查表收费一次,具体收费标准和时间分别参见附表1和附表2,确保收费透明规范。
总务处全权负责全院水电费的计量、开单以及收缴工作,而财务处则依据总务处提供的具体数据,直接从教职工的工资或者相关账户中进行扣除。
对于外租或承包且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及部门,必须安装计量表具以实行计量收费,并需统一上缴至学院财务处。严禁出现不计量、不收费或将费用混入其他支出的情况,水电费必须单列,每月按时上缴。若超过规定的交款期限,学院将按每月1%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老校区家属楼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水电表抄录,由总务处计算好总用量及费用后,移交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对于已售出的房屋,水电费由查表人员现场收取后上交财务处。如遇假期,则延至开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查收和结算。
开水间和浴室用水实行校园一卡通计费制度。具体标准为:灌满一瓶开水收费0.15元,浴室洗澡水按每分钟0.10元计费。其他场合的师生用水均免费,但使用开水或洗澡水时必须严格刷卡,违规不刷卡者将受到工作人员处罚。
所有民用电和水的单价如果发生政策性变动,均严格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计费,确保收费标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教工集体宿舍的水电使用是免费的,但严格禁止私自接插任何电器设备。至于教工单身宿舍,其水电费按照家属区的标准进行执行和收取。
食堂、电子阅览室以及超市的水电费用采取先刷卡交费、后使用的方式。这种预付费模式确保了费用的及时结算。
学生宿舍用水方面,每生每学期免费用水2吨,超额部分由学生承担,水价包含自来水费及损耗,目前标准为3.25元每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同样,其他场合的学生用水均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