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场在日后诉讼中以录像过期或丢失为由拒绝提交监控,由于其已被要求保存却未履行,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通常会据此推定当事人关于被盗事实的主张成立,从而维护受害者权益。
手机在商场被偷,商场是否应该负责提供监控?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场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监控设施正是商场实现这一义务的关键手段,因此商场有法定义务提供监控录像,以配合警方或消费者进行调查取证。
当市民在商场遭遇财物被盗等意外情况时,如果商场方面拒绝提供监控录像,第一时间报警是最稳妥的做法。民警到场后,当事人应明确要求民警调取并封存相关证据,确保监控资料不被销毁。
即便因为技术原因无法当场完整调取监控,当事人也必须要求出警人员在笔录中明确记录“保存录像”的申请。这一程序性动作至关重要,它能为日后可能的法律诉讼保留关键证据。
除了报警,当事人还可以考虑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通过法院的技术手段对监控录像进行封存,可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因时间推移导致关键证据缺失,为后续维权打下坚实基础。